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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城河综合改造三期项目(3-2)搬迁期限的公告

发布:2021-02-03慈溪房产网编辑:裘巧娜

根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慈征拆〔2020〕第15号)有关规定,现将搬迁期限予以公告:

搬迁期限:6个月,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