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命名“广宇大厦”的批复
发布:2021-02-05慈溪房产网编辑:章杭奔
浙江省慈溪市副食品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地名命名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将慈溪市白沙路街道329国道慈甬路原四海装饰市场地块上的建筑物(群)命名为“广宇大厦”。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广宇大厦
汉语拼音:Guǎngyǔ Dàshà
坐落位置:位于白沙路街道。东临新城大道南路1号楼及5弄建筑物,西至慈甬路437弄,南临新城大道南路63弄,北至慈甬路。具体范围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希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