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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财政预算说明

发布:2021-02-19慈溪房产网编辑:裘巧娜

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10月,于2015年10月更名为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系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1、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高新区的贯彻实施;

2、研究制订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按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并负责实施;

3、负责区域内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和对外经贸活动,并做好相关项目的对接、洽谈、评估和推介工作;

4、负责拟订投资鼓励政策,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投资项目审批、审核工作;

5、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经批准后负责实施;

6、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镇(街道)做好土地征收征用、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和行政划拨等工作;

7、负责基础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包括: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二、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2021年高新区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安排情况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3300万元;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2904万元;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528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935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770万元;

房产税1430万元;

印花税1430万元;

土地增值税990万元;

耕地占用税2607万元;

按现行市对镇财政体制测算,2021年高新区管委会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体制结算财力为4970万元,合计可用财力为4970万元。

根据上述财力,2021年区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5万元,加上安排预备费135万元,合计安排支出456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项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2.9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及管委会日常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225.92万元,主要用于协管中队人员经费、消防、调解等日常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节能环保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空气检测等环保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支出。

农林水支出366.51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管委会事业人员人员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7.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安全生产支出。

预备费135万元,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按预算支出总额的1-3%安排,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理等难以预见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本年本园区政府性基金无收支安排。

三、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7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7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和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其他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情况

本年本园区政府性基金无收支安排。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万元,其中:管委会物业服务预算83万元;办公电脑、打印机采购预算8万元;复印机采购预算4万元。

2.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共有两轮摩托车2辆,三轮摩托车1辆,电动巡逻车2辆。数码相机4台,打印机23台,传真机1台,复印机2台,台式电脑46台,笔记本电脑5台,液晶电视2台,碎纸机2台,大气监测设备1套,光散射法颗粒检测器4台。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7.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参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慈溪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