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23 号)
发布:2021-05-11慈溪房产网编辑:裘巧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市慈古塘Ⅲ202103#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古塘街道上傅家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慈溪市古塘街道上傅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5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新安江;西至会展路;南至上傅家社区宅基地、慈溪市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北至宁波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检测中心。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慈溪市人民政府指定古塘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
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