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8 号)
发布:2021-05-11慈溪房产网编辑:胡双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桥头Ⅰ202101#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桥头镇小桥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慈溪市桥头镇小桥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69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走路、西至慈溪市桥头镇小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规划绿化带、南至慈桥头Ⅰ201004#、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桥头公园)、北至慈溪市慈客隆超市有限公司桥头店。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桥头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ixi.gov.cn/art/2021/5/10/art_1229041872_5904608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