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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布:2021-09-23慈溪房产网编辑:裘巧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范畴,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新城河东路东侧,南至文二路,西至规划新城河西路西侧,北至慈甬路,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5.66万平方米。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