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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建设2021年第11期(总第419期)

发布:2021-12-07慈溪房产网编辑:胡双倍

【要 闻】

市委领导调研老329国道两侧区块整治开发提升及未来社区建设工作

市住建局提前完成2021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考核指标

市住建局三举措推进建筑行业工人队伍建设

市住建局开展片区督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市住建局“信用评价+一网统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我市8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党史学习教育】

四则


【简 讯】

五则


【新闻摘要】

浙江保障性租赁住房来了!五年要建120万套、涉37市



【要 闻】


市委领导调研老329国道两侧区块整治开发提升及未来社区建设工作


11月1日上午,市委常委马焕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琪带队调研观海卫、龙山老329国道两侧区块整治开发提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

马焕勇一行先后到老329国道龙山镇伏龙路路口、达蓬南路路口及观海卫镇师桥段、世纪大道路口、嘉润国际西侧区块段等处实地踏勘,详细了解道路区块改造、沿线绿化提升、违建整治等情况。

调研中,黄琪强调,做好老329国道整治开发提升对促进整体城乡风貌美丽蝶变、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市级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要优化交通布局,进一步完善道路规划设计,以改造整治和拆迁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进道路沿线整治开发提升工作;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管是整治开发提升时期还是整治完成后,道路沿线的管理养护工作都要常抓不懈。

当日下午,黄琪带队调研我市未来社区建设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

黄琪一行先后踏勘清水湾社区、新潮塘社区、界牌社区等地进行实地踏勘,仔细听取未来社区基本情况、场景布局、特色亮点、各点位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等方面介绍,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项目创建进度及下步推进计划等内容。

黄琪对未来社区选取、整体规划等表示肯定,并提出:要明确属地主体责任,强化专班推进,为未来社区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创建目标夯实基础;要对标对表规定要求,统筹改造提升和规划新建,在后期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要注重未来社区场景的长期运营维护,编制和完善相关运营方案,打造能落地、可推广、可持续的未来社区。(村镇建管中心 陈榕榕)


市住建局提前完成2021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考核指标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以“三项环节”加码赋力,提前完成省级下达的2021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各项考核指标。

一是事项清单“明责任”。在已有监管事项清单基础上,对照省权力事项库动态调整清单,及时认领新增监管事项,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清单。今年以来,新增认领行政检查153条,行政处罚82条,现共有507条监管事项,行政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100%。

二是执法检查“强监管”。按要求在省监管平台上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同步推送给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同时,在建筑业、公用市政、房地产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和即时检查,加快推进监管事项全覆盖。截至11月中旬,已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28次,完成抽查事项54项、监管事项检查470条,对其余37条监管事项因无检查对象进行零申报,提前完成抽查事项及检查类监管事项覆盖率100%的要求。

三是掌上平台“深推广”。持续推进掌上执法APP应用,实现掌上执法账号开通率、激活率、执法检查实施率等7项考核指标均达100%。对现有的47名执法人员及管辖范围内的监管对象1609户,指定专人实行信息动态维护。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113次。(行政审批科 邹银萍)


市住建局三举措推进建筑行业工人队伍建设


一是提升职业技能。引导建筑行业协会及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建筑工人职业技术培训。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对农村工匠采取集中授课、施工现场操作、师徒代际传承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培训,均从严核发资格证书。同时,结合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的推广,加快培育新领域建筑技术工人,创建完成“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训建筑技术工人1442人、农村工匠278人,已有1家企业被认定为第一批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

二是促进产教融合。以建筑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同我市高校、职业技术院校积极开展校企互聘互兼、实训基地共建共享、产学研究合作等工作,推进现代学徒入企实践,实现技能培训与行业需求的有效对接。目前,已有6家建筑企业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另有部分企业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等签订校企合作框架协议。

三是加强实名制管理。我市445个在建项目工地已全部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通过工地出入口“人脸识别”、工地大屏人员信息实时推送、相关信息同步至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有效避免“代打卡”现象,实现“考勤、门禁、人脸识别比对”全方位智能化综合管理。(综合)


市住建局开展片区督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生产事故发生,市住建局周密部署,11月8日起以龙山(滨海)片区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

一方面,全面分析片区特点。龙山(滨海)片区位于我市近海地区,秋冬季呈气温下降快、强对流天气频繁、风力强劲的气候特征。区域内工程以大跨度钢结构厂房和单体框架结构厂房群为主,受气候不利因素影响大,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另一方面,明确专项督查重点。确保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工地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桩基工程施工安全、起重机械、钢结构安装工程、吊装工程、深基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及安全防护、临时用电等一般性事故的危险源情况。坚决严厉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重大安全隐患冒险作业施工无方案、无交底、无验收等行为。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检查该片区工程59个,发现安全隐患584条,开具整改通知单33份,责令停工25个。(安质服务站 岑 霞)


市住建局“信用评价+一网统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为优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市住建局积极探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一方面,积极应用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是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不同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诫”的差异化管理,对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各类荣誉评选、媒体推介等活动及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今年,宁波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已新增注册企业8家,累计达59家。

另一方面,一网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使用统一管理、收益统一分配为目标,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字化改造的基础上,通过将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模块移植、模拟每幢创建户、计算积分、分配利息等环节,已成功将2010年前小区移植到物业专项维修信息管理系统。可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网上申报及省政务网在线查询等功能,网上申报实行后从原先20天的法定办结期限压缩至1天内完成审批。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71个小区(大楼)纳入该系统,进一步促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化,利于资金保值增值。(物管中心 华 勇)


我市8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多地跑”、“折返跑”的难题,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积极推动8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方面,涉及业务广。包括个人及单位两大主体,涵盖证明、提取、贷款等多方面业务,主要有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2项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购房和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2项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和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2项贷款、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2项单位业务。另一方面,办理渠道多。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平台,开通网上办理通道,充分发挥两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协同配合优势,实现公积金业务异地办理。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及贷款银行特设“跨省通办”专窗,由专人负责双向沟通,协助异地缴存职工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目前已顺利完成首项住房公积金跨省提取业务。(公积金慈溪分中心 徐 吟)



【党史学习教育】


市住建局以“三讲”推动“四史”宣讲活动走心走实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市住建局结合主业主责和行业管理特色,全方位、多角度宣讲“四史”。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局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赴基层党组织开展宣讲,讲好革命故事,宣传党的政策,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感悟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截至目前,已有7位领导、14名书记累计开展宣讲28次。

二是巡回宣讲深入讲。统筹安排,积极用好我市“四史”专题巡回宣讲课件,落实“四史”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激发党员干部、企业职工、建筑工人干事创业热情。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四史”宣讲21场,受众人群达500余人次。

三是志愿服务精准讲。选定知党史、感党恩、有文化、爱宣讲的退休干部和党性修养高、业务素质过硬的“8090”青年党员为“党史宣讲员”,以文艺党课、微党课、微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幼儿园、大型企业、结对社区和“红色工地”,分层分类讲好党的故事,述说城市变迁史,宣传惠民政策。截至目前,已开展志愿宣讲30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人事科  朱  亮)


市住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22日上午,市住建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鲁小明主持,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市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凯列席。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党和人民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职责,快速掀起学习热潮。要汲取全会精神力量,立足本职工作,更好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作出贡献。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统筹推进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紧做好年度各项工作的冲刺收官,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精心谋划明年工作,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全会精神在住建系统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人事科  朱  亮)


党建进工地 创优在一线


为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各方资源优势,强化工程建设品质,积极实现项目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我市“红色工地示范点”,自今年5月8日站支部与明月湖建设项目成立临时联合党支部以来,积极开展党员活动,加强阵地建设。11月23日上午,市安质服务站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和监督员走进新城河一期明月湖板块C地块,进行了一次党建和业务紧密结合的学习交流。

在项目建设现场,站党支部一行听取了项目概况、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举措,并观摩了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施工工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井然有序,防尘防噪措施到位,临时设施配套齐全,党员活动室设计新颖、政治宣传氛围浓厚,总体情况优良。

在座谈会上,临时党支部书记指出,要找准党建与项目建设的契合点,坚持把党建工作前移到工程现场,结合基建施工特点,创新性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项目部负责人表示,要深入开展“保安全、强质量、促进度”党建活动,把党建工作贯穿至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的始终,将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做好工程履约与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交付使用。(安质服务站  岑  霞)


市诚正检测公司开展“观红色电影忆初心使命”主题活动


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勤于实干、勇于担当的干事动力,市诚正检测公司于11月4日、5日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分批次观看了红色主题电影《我和我的父辈》和《长津湖》。

《我和我的父辈》从“家与国”的视角描写了几代父辈的奋斗历程,传递了四种时代精神,再现了中国人努力拼搏的时代记忆;《长津湖》则以抗美援朝战争中的长津湖战役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志愿军战士为国家命运赴汤蹈火的战斗精神,展现了志愿军战士视死如归、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概。两部电影呈现了中华人民一路走来砥砺前行、不忘初心的奋斗历程,生动诠释了中华民族顽强不息、奋发图强的精神传承。

通过此次观影活动,公司全体职工感受到革命的艰难历程,认识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将时刻铭记历史,牢记初心使命,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为民办实事、开新局,为推动新时代工程检测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诚正检测公司  方逸群)



【简 讯】


※为扎实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提升我市城乡建设水平,11月8日,市住建局党委委员钱晶带队赴杭州考察学习未来社区创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及社区负责人共10余人参加。考察团一行先后到萧山区瓜沥七彩社区、滨江区缤纷社区考察学习。通过实地查看、场景体验、交流询问等方式,深入探讨社区的“三化九场景”落地、功能配套、业态定位等内容,并参加未来社区创建专题培训,详细了解未来社区创建全过程,吸取场景设置、后期运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村镇建管中心  陈榕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市住建局于11月24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市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介绍了房屋普查的方法、具体实施方案和普查中的重难点,强调了开展灾普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切实做好房屋建筑灾普调查配合及宣传工作,并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有利于推动后续普查工作及全市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房管中心  余澍锋)


※宁波市建设数据和档案管理中心邱惠萍副馆长一行于2021年11月9日到我市城建档案馆考察调研。邱馆长一行听取馆内机构人员、馆房建设、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档案接收利用等情况的汇报后,参观了城建档案库房、数字化加工办公室,并提出了力争于今年底数字化覆盖率达到65%、尽快开通省政务网网上档案的移交事项及查询事项等相关建议,为我市城建馆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城建档案馆  赵雪涛)


※为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提高路网服务水平,满足坎中宜居区块配套建设需要,我市坎中宜居区块配套坎墩大道拓宽工程(坎墩街—永安路)经初步涉及批复和施工招标阶段,于10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位于坎墩街道,南起坎墩街往南约107米,北至永安路,线路全长1039米,总用地面积约8.7万平方米,同步实施河道整治、管线、照明、交通安全等附属工程,总投资约5.9亿元。下步,市住建局将集中力量保进度、抓质量,以示范工程为目标,全面加速项目推进,预计于2023年1月完工。(市政建管中心  陈 栋)


※为加强财务管理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2021年11月12日,市住建局特邀高级审计师徐鹤田作财务知识专题讲座,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参加。讲座以康得新和康美药业两家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切入口,强调严格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进行采购、管理和报销的重要性,并提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高效的沟通能力及包括职业判断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内部控制能力等在内的复合专业能力是优秀财务人员必备素质,令在场人员深受启发。(财务审计科  郑 媛)



【新闻摘要】


浙江保障性租赁住房来了!五年要建120万套、涉37市


11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十四五”期间,浙江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的住房“新物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正式诞生。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一项重大改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转型,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房住不炒”、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指出,我省发展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策支持、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引导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以及其他经济体量大、集聚能力强、产业工人多的城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城市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科学谋划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城市主体、规范管理,落实城市政府住房保障工作主体责任,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全过程规范管理。

具体的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其中: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重点发展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形成“浙里安居”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住房供需实现动态平衡,住房保障体系成熟定型,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现代化。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指导意见》要求,新开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已经开工或建成的住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的,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户型面积大的可以按间出租,适合改造成小户型的应予以改造。

在租金方面,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电气价格也可按照民用标准。

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浙江根据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工业产业布局等因素,确定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设区市市区、“四大都市区”核心区内的城市以及工业大市、大县为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共涉及11个设区市市区和26个县(市),共37个。

同时,确定杭州市区、宁波市区等12个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25个重点发展城市达到15%以上。

在城市分布方面,计划量超过10万套(间)的设区市有:杭州市33万套、宁波市21.3万套、金华市15.4万套、嘉兴市13.7万套、温州市13.1万套;在年度安排方面,计划2021年建设筹集17万套、2022年20.8万套、2023年22.4万套、2024年26.6万套、2025年33.2万套。

在国家提出的各项支持政策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新增提出土地、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如在土地政策方面,加大产业园区支持力度,明确不仅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类、B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也可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一方面是明确省级财政结合现有经费渠道予以支持;另一方面,要求各地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10%以上)或土地出让收入总额(2%以上)提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的“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等各级各类有关资金,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运营企业发债融资,支持项目申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