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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地块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布:2022-08-16慈溪房产网编辑:孙静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B-4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范畴,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东三环绿化带,南至二房靖路,西至彭民路,北至南二环,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附件:B-4地块项目征收范围平面图

来源:http://www.cixi.gov.cn/art/2022/8/15/art_1229042751_59151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