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白沙Ⅲ202202#地块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54号)
发布:2022-08-19慈溪房产网编辑:孙静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慈征〔2022〕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白沙Ⅲ202202#地块(慈溪市商品市场园区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五期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村、宏坚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村、宏坚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8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慈城区Ⅲ201504#地块;西至东三环路;南至河角村耕地、宏坚村耕地;北至河角村耕地、宏坚村耕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zip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1日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来源:http://www.cixi.gov.cn/art/2022/8/18/art_1229041872_59151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