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慈土征告〔2022〕7号)

发布:2022-08-20慈溪房产网编辑:孙静

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慈土征告〔20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6月29日作出自然资函〔2022〕74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审批同意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东至:双庆浦村耕地,西至:浦沿村耕地,南至:浦沿村耕地、高桥村耕地、双庆浦村耕地、六塘江,北至:浦沿村耕地、高桥村耕地、双庆浦村耕地。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详见下表: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慈政发〔2020〕26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本次征收不涉及房屋拆迁。

五、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慈溪市人民政府已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慈溪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001606 监督电话:67001108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