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梅湖水库扩容工程项目等供地
发布:2025-11-04慈溪房产网编辑:孙静
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公告(慈自然资规告〔2025〕6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经对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项目等进行审查,拟以划拨方式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供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划拨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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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 用途 |
意向用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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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 |
横河镇 |
26.0986 |
水库水面 |
慈溪市原水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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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浦镇半掘浦西侧绿化带工程 |
新浦镇 |
0.1556 |
公园绿地 |
慈溪市新浦城镇建设发展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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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浦镇建附线北侧道路工程 |
新浦镇 |
0.0529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慈溪市新浦城镇建设发展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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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河道绿化配套工程 |
龙山镇 |
0.0261 |
公园绿地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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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绿化完善工程2# |
龙山镇 |
0.2590 |
公园绿地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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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绿化完善工程1# |
龙山镇 |
0.6660 |
公园绿地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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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慈东滨海区三期慈东大道南段道路配套工程 |
龙山镇 |
0.0006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二、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填写《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63961774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自规窗口)
邮政编码:315300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31日






